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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到荣誉称号
吴锦祥
随着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临近,关于奥运的报道逐渐多起来了。据报道,某省为了实现悉尼奥运金牌零的突破许下重诺:夺金一枚,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单位150万元,同时由省体委报请省政府授予运动员、教练员"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建议共青团省委授予省"五四青年奖章";建议省妇联授予女运动员、女教练员"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一时令人瞩目。
窃以为,运动员夺得奥运金牌,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单位为此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和巨大的代价,物质重奖和精神鼓励都是应该的,只是精神鼓励要恰如其分、名副其实。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都是带有政治性的荣誉称号,有的运动员德才俱佳,获此称号理所当然,而有的运动员则就未必相称了,不看对象,只要拿了金牌就奉上,未免让人感到滑稽。按照这样的逻辑,人们有理由问,倘若泰森在该省也可以得到上列荣誉称号吗?论竞技,泰森无疑是首屈一指的,只是论品行就不能恭维了。当然我们的运动员中像泰森这样的下流之徒也许不会有,但政治意识淡薄、思想品德低下、作风纪律散漫者却是存在的,这样的运动员只要拿了金牌就可以一概戴上劳模之类的桂冠吗?当然某省的做法也并不是首创,早些年运动员在国际上获奖,回来后这个口子授予××荣誉称号,那个口子授予××荣誉称号,就已开先河,现在似乎有更甚的趋势。
由体育界想到企业。一个企业厂长经理经营有方,使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将"蛋糕"做大,于是一顶顶桂冠随之而来。然而没有多长时间,其中有的人就栽了跟斗,以至栽得不轻,再也爬不起来。近几年类似事例似乎并不少见,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都有,有的人甚至集各种荣誉称号于一身。较典型的是武汉一家国有大企业的厂长叫于志安,当时可谓红极一时,结果呢,他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以与菲律宾合资的名义,将企业资产神不知鬼不觉地记在个人名头上,自己跑到菲律宾去"发展"了。这令国人大为吃惊,人们不由对那一道道荣誉光环迷惘,继而嘲笑。
其实于志安本人早就对那一连串荣誉称号嘲笑过了,他笑我们傻。可惜我们一些有关领导不觉得傻,尴尬一阵以后又乐此不疲了,甚至根本就没有尴尬过,一句"人是会变的嘛"就打发了。
诚然,人是会变的,有的人刚开始不错,后来在一定的环境下蜕变了,然而另有一部分人原本政治素质就不高,只是取得了业绩或者说靠着某项政策和机遇使企业发展起来,有关领导对此也并不是不知道,只是眼睛就盯住经济效益,一俊遮百丑,以至给后来留下了难堪。
窃以为,一个在奥运会上得了金牌的运动员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导人,确实德才兼备者,完全可以给予政治性的荣誉称号;而有才缺"德"者就不能勉强,倘若一定要给予精神鼓励也是可以的,但要名副其实,比如优秀运动员、特级体育勋章、杰出经营者、优秀企业家等等,是怎样的就怎样,不宜硬套滥送,更不要锦上乱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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