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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实效性的几个必备条件
王长存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为此需要作出多方面的努力,其中有三个基本条件是必备的:
一、两需相合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必须把适应党的事业需要与适应工作对象自身的特定需要有机统一起来。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是为党的事业服务的。只有适应党的事业需要,思想政治工作才有积极意义。但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者没有为工作对象服务的思想,不考虑适应工作对象的特定需要,思想政治工作也就不可能引起对方的兴趣,使对方乐于接受。所以,只有使两个需要相符合一致,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收到好效果。
能否把党的事业需要与思想政治工作对象需要有机地统一起来呢?能。因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广大群众,而我们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的党。党的事业、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政治任务、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都是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党的事业需要与作为思想政治对象的群众的需要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两需相合的客观基础。问题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在自己的思想上和工作中,真正自觉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工作对象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把了解贯彻上级领导的精神和要求与了解适应工作对象的思想和需求有机统一起来,力避以下最常见的三种毛病:
一是只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对工作对象负责,不管上级领导布置的教育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对象客观需要,都一味地照搬照转,搞"一刀切"、"一锅煮"、"大呼隆"。有些本来是思想政治工作对象迫切需要讲清的清理,却回避不讲,"顾左右而言他";有些本来是思想政治工作对象已经懂得的道理,却还要不厌其烦地讲过来讲过去,"天亮了还点灯"。有的做思想政治工作只是要求对方听说、顺从,而丝毫不关心人家的切身利益,不尊重人家正当的意见和需求。比如做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只想把人家推走了事,丝毫不考虑人家的需要和实际困难,这样做怎么能收到好效果呢?做思想政治工作要收到好效果,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把工作对象看成是自己的服务对象,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帮对方之所需,切实摸清并积极适应对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去摆事实、讲道理,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二是不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不考虑党的事业的需要,只是"顺情说好话",一味迎合迁就工作对象本身的个人要求。既不敢对错误思想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纠正,也不敢直理气壮地讲解马克思主义大道理,致使思想政治工作陷入庸俗化、低格调。这当然也不可能收到好效果。应当明确,我们说做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工作对象需要,这里的需要不是指主观需要,而是指客观需要,"需要"不等于"想要";这里的适应不是指消极适应而是指积极适应,"适应"不是"迎合"。做思想政治工作一味迎合工作对象的主观要求,非但起不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反而会助长错误的思想情绪。适应工作对象的客观需要,就要摸清对方思想上存在哪些困惑、疑问和认识误区,搞清什么道理他需要掌握而尚未掌握甚至还没有意识到,什么道理他自认为已经懂了而实际上并不真懂,什么思想他自认为正确而实际上并不正确,在此基础上去有针对性地讲解科学道理,帮助其释疑解惑,认清是非、利害,明确正确方向。
三是名义上是对党负责,实际上是既不对党负责,也不对工作对象负责,而是出于某种不正确的动机去做群众思想工作。比如本来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或处理问题不公导致群众有意见,却不肯定和支持群众的正确意见,还要为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辩护,批评群众"不能正确对待",逼迫群众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迁就忍让。这样做工作,实质上是对群众的愚弄和欺骗,是在败坏党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声誉,必然引起群众的反感和对立情绪,当然更不可能收到好效果。我们党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真正对党和党的事业负责,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着眼大局,出以公心,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充分尊重工作对象正当的个人利益,引导帮助工作对象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二、事理相符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另一个必备条件,就是必须做到事理相符,讲理符实,办事合理,使我们所讲的道理与工作对象所看到的事实相符合一致。因为事实是人的思想由以产生的基础,人们大都是基于对事实的感受和思考形成自己思想的。事实又是验证各种道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的试金石。任何道理,只有符合客观事实,能经得起事实的验证,才算是真理。反之就是错误和谬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只有当工作对象亲眼看到或亲身体验到我们讲的道理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一致时,才会相信和接受这种道理。反之就会对我们所讲的道理予以排拒。现在常听到一些群众议论:"你在台上讲的道理很对、很好,就是在现实生活中行不通。"究其原因,是由于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事实与我们讲的有些道理不一致。
所谓讲理符实,就是讲道理要符合客观事实。首先是讲道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邓小平所说"据实讲解",以事实为依据,以符合客观事实为准则,对错综复杂的客观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科学分析,确保所讲道理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使人一听就感到事是这个事、理是这个理,而不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歪道理;其次是讲道理必须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注重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讲清具体的是非利害关系,能明了透彻地回答工作对象所关心和考虑的现实问题,使对方听了感到解渴、管用、便于操作,而不是脱离现实生活的空道理;第三是讲道理必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朴实通俗的现实生活语言,使人听了感到贴近现实生活,易懂、易记、便于运用,而不是艰涩难懂的玄道理。
所谓办事合理,就是要言行一致,自觉用科学道理指导行动,公正合理地处理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用我们自己符合道理的实际行动创造合理的事实,使群众亲眼看到和亲身体验到的客观事实同我们所讲的道理相符合一致。邓小平同志在他的著作中不是一再强调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拿事实来说话吗?所谓"拿事实来说话",当然包括在讲道理时通过介绍情况、举例子,用现有的事实来说服人、教育人。但并非仅仅局限于此。更重要的是指教育者要用合乎道理的实际行动去积极创造与科学道理相一致的事实,以此来向群众表明我们坚持真理和关心群众利益的真诚态度,表明我们所讲道理是符合实际、正确可行的。具体地说,办事合理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个人行为方面,要以身作则。凡是教育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好;凡是教育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使群众通过事实看到,我们是真正相信和身体力行自己所讲的道理的,而不仅仅是用来讲给群众听、要求群众做的。二是要按照我们所讲的道理去开展工作、狠抓落实、讲求实效,用工作的实际进展和成效来证明我们所讲道理可信、可行。三是在行使职权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时,要严格按原则办事,切实做到公道正派,说话算数,言而有信。
三、真知互补
多年来,我们许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往往习惯于认为,只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塑造工作对象,转变了对方的思想,才算是思想政治工作收到了好效果。否则,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不好。这种认识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应看到,具体情况要比一般原则复杂得多。实际上,具体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大都并不是完全符合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厢情愿的。真正的好效果,应是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双方思想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修正。这是因为:
第一,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高科技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广泛应用,使"世界变小了"、"时间变短了",外部环境中对人们思想的影响源增多了,人们的视野和思路空前地开阔了,观察和思维的独立性也明显增强了。当一个人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时,他并非仅仅受到来自思想政治工作者这一个方面的影响,而是往往同时受着周围环境中"八面来风"的影响。这就决定了,其对来自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影响不可能简单地全盘接受,而总是要把来自各方面的影响联系起来,经过自己的一番独立思考再来决定取舍。其最后形成的思想,就未必完全符合思想政治工作者原来的意图,而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现在和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很难再出现十年动乱期间那种"一讲就通"、"一呼百应"的情况。其实,那时所谓的"一讲就通"、"一呼百应"也并非都是真实的,而是包含着许多虚假成分,带有很大程度迷信和盲从性质。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者虽是代表党去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其思想应当是正确的。然而在实际上,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思想包括预先确定的目的意图,也未必都是完全科学、绝对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思想也并非都是错误的。由于多种复杂的因素所决定,思想政治工作者自身的思想也往往会存在某些缺陷,而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思想中也往往存在某些合理因素。由于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双方的地位和处境不同、看问题想问题的角度不同,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思想中的合理因素,有些可能正是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所缺乏的。例如下岗职工的某些感受、认识和愿望要求,本来是合理的或包含着合理的因素,但由于具体处境不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缺乏切身的体验,就可能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完全意识到。思想政治工作者只有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虚心吸取对方思想中的合理因素来弥补自己思想之缺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更加接近客观真理,也才能缩短自己与工作对象的心理距离,使对方实际地感受到我们具有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诚意,从而乐于接受我们所讲的道理,达到主客互补、共同进步的目的,使思想政治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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