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讲"口语" 李忠杰 思想政治工作是讲道理的。这个道理,除了本身正确外,还有一个怎么讲的问题。要收到实效,起码应该讲得人能够听进去。如果听不进,再好的道理也可能是白讲。 "道理",就语言表达形式而言,有多种方式。至少有两大类:一类是书面语言,一类是口头语言。思想政治工作,两类语言都要讲。书面语言,是人类文明的结晶。通过书面语言,阐发和传播科学的道理,并成为口头语言的范本。这种语言的特点是规范、准确、严谨、全面。口头语言,则是人们直接交往的工具。通过口头语言,人们交流思想,传输信息,沟通感情,组织协作。这种语言,要以书面语言为基础,但又不同于书面语言。它更要符合人们的心理特点,更要与当时当地的环境、气氛、对象、身份、事件进程、心理状态、因果联系等相吻合。语言与这些因素相吻合,就称之为恰当、得体,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否则,就会陷于尴尬境地,甚至遇到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想政治工作,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用不同的语言。组织学习、大会报告等,主要是用书面语言。但如果与"受众"即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直接沟通,恐怕就应该更多地使用口头语言了。可能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当电视机里的播音员大段大段地使用书面语言时,我们多少还能听得进去。但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哪位同志一开口就是大篇大篇的书面语言,我们会有何感觉呢?一定会觉得非常生硬,恐怕还会觉得有点奇怪和滑稽吧? 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把书面语言转化为口头语言的过程。我们现在的很多道理,都很大很大,语言也非常规范、严谨,但如果全都像读文件一样,讲给"受众"去听,"受众"能听得进去吗?恐怕很困难。近年某些作家的一些作品,很多近乎于"痞子语言"。"痞"在何处?"痞"就"痞"在让剧中人物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乱用政治语言、书面语言,以此造成一种滑稽场景,达到引人捧腹的喜剧效果。这种喜剧性的设计,在使人哈哈大笑的同时,其实也同时伤害了政治本身(当然对错误政治的讽刺除外)。由此及彼,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也采取这样的方式,把严肃、高雅的政治语言和书面语言,不分场合、不看对象地乱讲一气,能收到良好的实际效果吗? 其实,我们强调将"书面语言"转化为"口头语言",还只是一个引子。主要意思是说明,思想政治工作是要讲道理的,但这个道理一定要讲得入情入理,使人能听得进去。这个"入情入理",不仅表现在语言的表达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讲述的内容上、讲述的方式上,特别是讲者与听者的心灵沟通上。没有这种心灵的沟通,光是干巴巴的几句大道理,说是说了,但"受众"并没有入耳,更没有入脑,甚至还有几分反感、几分抵触,这样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那么,怎样做到入情入理呢? 首先,要坚持讲真话,不讲假话,讲真道理,不讲假道理。大至国家社会形势,小至一个单位状况,无论是向上级汇报,还是对群众宣传,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自己总结,都要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要造假,不要夸大,不要文过饰非,不要添油加醋。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只要我们说实话,他们就会觉得可信。成绩,他们会肯定。问题,说开了,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在此基础上讲道理,他们就听得进。否则,回你一句话"吹牛、造假",那你讲再多的话也是白说。同样道理,无论讲什么道理,都要是真道理,不能是假道理。道理不必非要说得很满不可,关键是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真是那么回事。言要有信,行而必果。如果言行不一,嘴上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即使巧舌如簧,也没法让人信服。真、善、美,真是第一位的。真,才能入情,也才能入理。 第二,应善于将大道理转化为与"受众"贴得更近的小道理。一个国家和社会总是有很多大道理的。大道理要管小道理,小人物也要明晓大道理。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大道理总是更抽象一点,小道理则更形象一点;大道理总是更空阔一点,小道理则更实在一点;大道理总是离具体的人更远一点,小道理则离具体的人更近一点;大道理常有点居高临下的味道,小道理则有点可亲可爱的感觉。所以,思想政治工作虽然最终是要让人明白大道理,但最好是把大道理贯穿和渗透在小道理之中,转化成与具体、感性的人贴得很近的小道理,以小道理的形象出现,娓娓道来,让人感到平实可亲,听得实在,觉得有理。 第三,无论大道理还是小道理,都要通情达理,富有人情味。思想政治工作,着眼的是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但同时,也是对每一个个人的关爱。无论灌输哪种道理,无非是帮助某人提高认识,解开疙瘩,抚平情绪,认清方向。这本身就是很有人情味的事情。但如果忽视这一点,自觉不自觉地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就会让人感到思想政治工作似乎都是生硬的、强制的、不得不听的,反而失去了人情味。为了防止这种扭曲,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就应该大力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尽量设身处地地为人着想,帮助人们解决具体的困难,从本人实际问题出发,有的放矢地讲明道理,解开疙瘩,提高认识,在温暖和煦的气氛中促进人的内心精神的升华。 第四,无论讲什么道理,最好是多用讨论式,少用训诫式。多年来,我们做思想政治工作,好像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先验的模式:做者,总是领导,掌握着真理,是去开导人、帮助人的;而被做者,总是群众,是有思想问题的,认识是错误的,是需要领导来启蒙和训诫的。这种模式在不少情况下是事实,但不能说全是事实。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真理掌握在群众手里,而领导者反而有不足或有问题。越是知识层次高的地方,这种相反的情况就越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促成社会大变动的时代,各种思想观念的碰撞非常激烈,各种价值观念的交织也非常复杂。因此,有些问题的是非界限比较清楚,但也有些问题的是非界限并不十分清楚,需要等实践发展了,才可能形成比较明确的价值取向。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用是非对错无论怎样都非此即彼的方法,用我对你错、我讲你听、我训你受、概莫能外的方法,就不仅达不到预想的效果,还容易把是非给搞颠倒了。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知识层次高的人群中,最好是多用讨论式、探讨式,以平等的地位和态度,在切磋交流中共同寻求正确的答案,促进双方思想觉悟的提高。当然,这也不是说就不用训诫式了。严格的批评就是一种训诫,在不少情况下也是需要的。只不过要用得对路,用得适当。 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不是"入情入理"的全部要素,但确实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这些要求,有的是内容上的,有的是方式上的。但无一例外,都需要用"口语"。如果简单地、僵硬地、不分对象和场合地一概使用"书面语言",是很难做到"入情入理"的。所以,我们提倡:思想政治工作还是要多讲"口语"。 返回主页 |